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艳 特约记者江舟 通讯员赵修伟)12月1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该局下发《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寒假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
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最迟于2025年1月17日(腊月十八)放假,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最迟于2025年1月23日(腊月二十四)放假。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中职学校于2025年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全市普通高中于2025年2月7日(农历正月初十)开学。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报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学校可延迟开学。
寒假前,学校要通过家长会等形式,普遍开展一次家校协同育人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家校联系与亲子沟通,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共同帮助学生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寒假期间,要利用家长返乡过节的契机开展家访活动,做好家校社协同育人政策宣传,及时指导家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