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

作者: 全媒体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宋桂舟 通讯员胡峻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宋桂舟  通讯员胡峻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至2025年2月,该局在全市组织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该局将围绕制售“特供酒”违法活动全链条,积极运用食品生产经营、网络、广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等多元监管“工具箱”,进行线上线下排查整治,做好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线下,针对四类主体,严查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酒类生产者(尤其是中小型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以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等为重点,严查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对酒类销售者以销售场所、仓库等为重点,严查采购、销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尤其是高档酒楼酒店、特色餐厅、私房菜、主营商务宴请会所)以酒水单、结算单和酒水仓库管理等为重点,严查采购、销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严查“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
        线上,以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广告发布媒介等为重点,全面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互联网广告信息的监测排查,搜集“特供酒”问题线索。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督促相关平台采取下线相关商品、停止发布广告、关停店铺、关闭账号等措施。对问题突出的平台进行约谈、责令整改。
        对排查监测发现、相关部门通报、群众举报制售“特供酒”的问题线索,该局将逐一认真核查。对认定为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惩处,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并按规定将相关违法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涉嫌犯罪案件线索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该局呼吁,广大消费者对“特供酒”保持理性,不要随意轻信,共创清朗的市场环境。遇到“特供酒”相关问题或发现线索时,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