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法院政治属性,认真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自觉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重点案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
(二)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聚焦根本任务,紧盯具体目标,开展各类读书学习、专题研讨等活动115场次,确定调研课题43个,检视整改问题62项,推动建章立制35项,以主题教育扎实成效推进法院工作新提升。
(三)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培训,通过开展宣讲辅导、组织轮训和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促进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服务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全力服务“保交楼、稳民生”。市中院首次运用“预重整+重整”模式审理润达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积极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复工续建,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实行“四合一”审执模式、参与构建市级“四长联动”机制,用心守护碧水蓝天。
(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工作情况,认真抓好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交办问题的整改,努力转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问题清单”为“成效清单”。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5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审结一审涉企案件4010件,涉案标的43.5亿元。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对首例相关案件被告人适用缓刑。
(三)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支持与监督并重,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06件。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孝感在全省率先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联动化解案件157件,行政相对人撤诉91件,实质性化解率达74.48%。
三、坚持公正司法,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141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严惩杀人、抢劫、涉枪涉爆、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321件,审理朱某群合同诈骗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7件96人。
(二)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4474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27件,切实保障“劳有所得、劳有所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功调解全市首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1篇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八大典型案例。
(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156件,发放从业禁止令7份。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妥善化解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6068件,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55份。联动妇联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4份,签发率达100%。
(四)加速兑现胜诉权益。坚定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收案25374件,执结24615件,同比分别上升24.34%和27.12%;执行到位金额41.1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位居全省第一。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联合公安、税务等部门健全执行联动长效机制,平均结案时间减少36.99天。
四、坚持司法为民,倾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以“如我在诉”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网上立案15199件、电子送达255120人次、网上缴退费47514次,切实把方便留给群众。
(二)以“枫桥经验”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法院+工会”“法院+保险”“法院+妇联”等“1+N”协作机制,诉前调解分流率为51.23%。
(三)以“站庭联动”深化法庭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和服务“共同缔造”,全市人民法庭庭长列席乡镇党委会、综治例会等239场次。
五、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落细各审判组织职责,独任法官审理案件37845件,审判委员会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事件827件次。
(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实践院庭长阅核制。
(三)大力推进智慧法院深化应用。积极应用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接收并立案一审公诉案件2542件,流转率达89.38%。
六、坚持严管厚爱,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一)坚持提升司法能力。加快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法院,大兴调查研究,连续5年获评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先进单位,市中院作为全省唯一一家法院中标最高法院司法统计分析重点课题。
(二)强化干部培养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市法院调整班子成员48人,平均年龄下降7岁。
(三)从严抓实纪律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清廉法院”建设,扎实开展“五个宣战”、整治“十小现象”等专项活动,坚定不移从严正风肃纪。
2024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线,持之以恒讲政治、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做大做强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勇于担当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
三是实干实效保障民生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头拱地”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
四是奋楫争先深化司法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牢牢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五是驰而不息打造过硬队伍。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持续抓实作风建设,最大限度预防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