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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发现该案标的额较小,且案件事实经过清楚。如果坚持诉讼,不仅程序比较繁杂,周期较长,需要耗费精力,也有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企业后续经营。调解可以快速简便、经济的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经济和时间等成本。
为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将该案转入诉前调解程序。在多元化调解中心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仅3天时间,酒店方决定退还剩余的预定款,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诉讼耗费时间长、牵扯精力多、负面影响大,一直是企业涉诉纠纷的痛点。孝南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调解+简案速裁”有机衔接的工作模式,引导市场主体选择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案外、止于诉前,有效减轻企业诉累。
不仅如此,孝南区人民法院还围绕企业需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等涉企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络,共同构建“法院+N”多元解纷联动体系,设立“1+6”诉调对接多元化调解中心,形成化解纠纷合力。
去年,孝南区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化解涉企矛盾纠纷90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亿余元。
善意执行助企危机变生机
“多亏了你们善意灵活执行,让我的企业转危为安,我一定好好经营,按期及时履行协议。”去年3月20日,李某在和解协议上签完字向法官真诚道谢。
2015年,李某经营的某汽贸公司与孝感某商业银行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借款金额2900万元,后因无力偿还借款,公司厂房被依法查封,并准备依法启动拍卖程序。
通过多次实地走访汽贸公司和认真评估,承办法官发现,如果对查封房产进行拍卖抵偿,不仅不足以偿还全部欠款,还可能直接导致被执行人某汽贸公司无法继续生产经营,该企业延续发展的后路将被直接切断。同时,原告某银行债权的后续实现没有预期目标,可能出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利情况。
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一边是被执行人的实际困境,面对“两难”局面,如何抉择?本着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让执行更有温度的原则,执行局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承办法官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分月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主动申请解除查封,让被执行人某汽贸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保障按期履行债务,“两难”变“双赢”。该案从申请立案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用时仅26天。
如今,涉案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双方当事人签收和解协议以来,被执行人已如期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现金400多万元。
司法有力度,营商有温度。孝南区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用“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在依法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帮助市场主体脱困重生,避免出现“办结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
每一起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孝南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咏梅表示,要始终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既做维护企业合法正当权益的“护航者”,又做服务企业合法合规发展的“店小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