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万晓 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发展布局和县域经济发展,为服务孝感打造武汉城市圈副中心贡献司法力量,3月10日孝感中院向社会发布以下行动举措:
一、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开辟涉企行政案件“绿色通道”,深入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线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收退费、电子送达、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建立健全诉前调解、诉讼引导、诉讼风险告知、判后答疑等制度。对突发性、群体性重大涉企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审理、提速执行,对困难企业针对不同情况提供司法支持。
二、加速案件繁简分流。积极推进“分调裁审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涉企行政案件快速化解机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加强类型化案件研究,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力压缩办案时间,压实办案责任。
三、坚决执行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将涉企案件一律作为“四类”案件标注,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严格落实被诉行政行为影响营商环境评估制度,做到一案一表一策。对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或违法行政行为影响营商环境评估为重大影响的案件,要制定相应处理措施。
四、全力服务市场主体。在审理涉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行政协议及行政补(赔)偿等案件时,加大协调调解工作力度。加大对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保护力度,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建立法官“一对一”联系企业制度,定期走访高新技术企业,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度交流,为企业提供“保姆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五、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加强对“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延续、承诺不兑现”、不作为、乱作为等的审查纠正力度。在审理涉市场活动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登记及政府信息公开等案件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简化审批流程、规范登记标准。
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于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起诉,引导当事人寻求更为直接有效的救济途径;加大查纠力度,对行政行为确有错误的案件,要通过司法裁判或者司法建议等方式,及时指出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坚持实质性化解,在二审、再审阶段,要以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为导向,慎用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等程序性处理方式。增强“三统一”意识,杜绝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避免诉讼程序空转。
七、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效。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尤其是加强引导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预留一定的时间或专门环节,让行政机关负责人陈述意见。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法治宣传、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依法行政等方面陈述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发声、出庭化解矛盾等情况定期通报。
八、完善府院联动、合力解纷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府院联动制度,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完善司法与行政的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信息共享。加强诉源治理,成立行政争议诉前调处机构,整合和借力基层组织、专家学者、律师等各类社会资源,促进行政争议的诉非分流、诉调对接。
九、规范法院执行行为。围绕市场主体关注关切,常态化开展超标的查封、违规保全、久审不决、久拖不执、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对市场主体进行“精准滴灌”,对中小微企业进行“穿透式”帮扶,精准助推经济发展。
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考核评价。深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多角度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相关政策、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定期对行政审判服务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