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组团送法上门解难题

作者: 特约记者陆新刚
        本报讯  特约记者陆新刚  “今后与客商签订购销合同,要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约定,对于拖欠货款的行为还可以违约金的方式在合同中注明,并对产生纠纷后的管辖权进行确认,这样企业在面对货款回收时可以直接按合同的约定主张权力。”8月6日,在孝感华农梦酒业有限公司,孝南区法院朱湖法庭庭长徐义杰向销售人员提出建议。
        今年以来,华农梦酒业公司出现部分购货商货款未付又不愿意退货等问题,公司的营销工作一度陷入困境。为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涉法问题,8月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孝南区人民法院、朱湖法庭的10名法官联合组成志愿服务队,走进华农梦酒业公司,开展现场答疑活动。法官们根据企业发展,建议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坚持预防为先,防犯恶意诈骗,保护公司生产工艺、配方、商标等知识产权,并做好打假维权准备工作。
        华农梦酒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在孝南区朱湖农场成立,经过多年发展,成为我市最大的白酒生产企业,并跻身全省白酒行业十强。在2018年9月的中博会上,华农梦酒被授予“湖北省酒类名优品牌”。今年1月-7月,该公司完成产值6000多万元,上交税收1100万元。企业提供就业岗位320多个,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13人。